关于全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
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工作的实施意见
质量工作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形象。为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努力实现科学发展,根据《关于全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18号)精神,现就我区全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突出主题,抓住重点,全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
(一)着力创建“质量宣传年”,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宣传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作用,积极组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质量知识,大力宣传一批新树立的富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重质量的典型。同时,充分利用舆论监督武器,曝光一批质量违法行为。各镇、街道、工业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策划组织好“质量月”、“世界计量日”和“世界标准日”等公益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广大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参与到“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来,让质量知识进厂区、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区,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创建“质量提升年”,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要把“质量安全年”作为质量提升年,推进本区总体质量水平的不断提升。大力加强质量管理,建立金山区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深入开展“质量兴区”活动,聚焦产业发展重点与结构调整,完善名牌发展战略推进与质量奖励制度实施。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重点推进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城市公共管理等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紧密结合上海世博会筹办和运营工作,切实提高公共交通、旅游业、商贸服务、电信通讯等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服务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提升竞争优势。
(三)着力创建“质量服务年”,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能力。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服务年,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大各镇、街道、工业区和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的工作力度,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质量技术服务与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和社团组织的专家等各种社会资源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积极开展质量法制教育,进厂宣讲、解读标准,开展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培训、咨询等活动,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能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提高相关行政部门和中介机构的工作效率。同时,做好服务上海世博会的各项工作,研究制订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方案与措施。
(四)着力创建“质量整治年”,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整治年,加大质量安全监管。依据《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对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安全的集中整治。开展对农资、家电、建材、絮用纤维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的专项打假治劣行为,严厉打击区域性质量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强对建设工程中设备质量的监管,开展对住宅工程质量的专项整治。开展起重机械和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一些带有区域性和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顽症。
(五)着力创建“质量建设年”,不断夯实质量发展的基础。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建设年,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行业质量自律的质量责任体系,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继续加强质量法制建设,不断完善质量管理规定,提高质量技术监督执法的水平。持续加强质量技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标准化、计量、认证和检测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应对突发质量安全公共事件的能力。调动社会力量,加大质量工作理论研究与质量实践创新力度。
二、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工作
以全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契机,把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工作作为促进金山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以区域重点发展带动全区整体发展。
(一) 逐级落实质量责任
各镇、街道、工业区对本行政区域的质量工作负总责。要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质量兴镇(街道、工业区)”的根本目标,结合金山区功能定位以及《金山区“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并实施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兴镇(街道、工业区)”工作方案。将“质量兴镇(街道、工业区)”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
(二) 完善质量工作体系
由金山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金山区质量工作;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工业区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政策引导与公共管理和服务;各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指导与服务,努力构建“各方参与、责任明确、服务到位、监管严格”的金山区质量工作体系。
(三) 健全质量监管机制
要加强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风险,做到早知晓、早准备、早预防。建立从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链。推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加大打假治劣的力度,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营造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
(四)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要通过“质量兴区”工作,推动金山区域内企业提出切实可行的质量提升计划,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做到严把原材料进厂关,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检验检测;严把产品出厂关,严格落实售后服务责任,严格履行缺陷产品召回责任,不断追求卓越,走“质量兴企”之路。
(五) 加强质量工作保障
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和标准引领战略,培育一批拥有知名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支柱企业和产业集群。加强标准化、计量、检测、认证等质量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增强区域内质量技术服务能力。实施满意工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以及生活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三、 大力协同,齐抓共管,将质量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 齐抓共管,推动落实
要在区委、区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托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等质量工作协调机制和平台,加强部门协调与区域联动,并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加强对广大企业的指导,共同推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与“质量兴区”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 加强检查,务求实效
各镇、街道、工业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年底前对本系统和区域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活动开展的进度和成效,确保“质量和安全年”的各项活动落实到位。
(三) 认真自评,准备验收
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质量兴区”工作,并做好自我评价工作,依据《金山区“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自评,自评合格后,报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进行验收。
附:金山区“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方案
金山区“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建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整体水平,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升经济竞争实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为2010年“世博会”召开创造良好的质量环境,现决定在全区开展“质量兴区”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现在起到2010年底,我区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跃上一个新台阶,构建起政府统筹、部门分工负责、企业自我规范、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协调有力的质量工作机制。
产品质量:培育国家级品牌5个以上,上海品牌50个以上;获国家和市级质量管理奖励企业有所突破;生产企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85%以上;生产加工企业标准覆盖率达到100%;对加油站、集贸市场、医院等公共服务行业中列入法定计量强检目录的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到100%;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重点监控设备定期检验率、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率、重大隐患整改率、较大以上事故结案率达到100%;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取证率达100%;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重点产品和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100%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农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检测范围;镇、街道、工业区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城镇定点屠宰率100%,城镇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出口食品特别是水产品原料基地100%按照“公司+基地+标准化”模式进行管理,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等100%退货或销毁。
工程质量: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工程交付使用的合格率达100%;大中型工程和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验收要一次合格,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确保不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获市级以上工程质量奖的工程项目不断增加。
服务质量:旅游、交通、商业、医疗卫生、房地产、餐饮等服务性行业,要积极推行服务标准化工作,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商业服务诚信计量示范街”建设,培育“购物放心一条街”2条,实现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排名位居全市前列。
二、主要措施
(一)打造品牌工作。按照“培育储备一批、巩固一批、成长壮大一批”的思路,加大对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上海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和保护力度,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品牌产品。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对获得名牌产品等国家级、市级荣誉的重点企业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奖励。根据我区产业特点,集中力量培育、发展一批农业、服务类、区域类品牌企业。
(二)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支持重点企业通过食品危害分析与关健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HACCP),促进食品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着力整治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有效遏制无证生产、加工、经营食品行为。出口食品确保不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国外通报、召回或索赔事件。
(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着重落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实行特种设备的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特大事故,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证全区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使用,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四)打假治劣工作。明确打假治劣目标任务,按照“打”、“扶”结合,“治”、“理”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打假治劣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质量监管网络无盲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造假事件,对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及时查处。开展农资、建材等重要物资的专项整治活动,净化市场环境。
(五)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工作。发挥企业在质量兴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经营理念,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和质量攻关等活动,引导金山区六大支柱产业和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四大重点领域质量管理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或领先水平;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完善产品出厂检验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水平;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甚至国际标准的制订,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巩固“消灭无标生产”成果;引导企业采用质量、环境、职工安全健康等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际标准,推广科学质量管理方法,培育出一批获国家、市级质量奖项企业。
(六)质量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大力推进服务质量标准化,提高服务质量。在旅游、医疗卫生、商业、餐饮等服务行业,开展质量诚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增强顾客满意度。
(七)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落实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资源节约标准,进一步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质量责任制度。加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和竣工验收备案,严肃查处各种质量违法行为。
(八)农产品质量工作。加快农业产品结构调整,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建立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加强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积极鼓励推进有机产品、HACCP、良好农业规范(GAP)、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培养农产品上海名牌1个。
三、工作职责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地方政府对本地区质量工作负责的要求,区政府统筹安排“质量兴区”工作的实施。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质量兴区”工作具体事项的协调,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的职能,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相关工作分工负责,确保相关任务目标顺利落实,共同推进“质量兴区”工作。
(一)区质监局负责“质量兴区”牵头工作。提高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辖区内的宏观质量状况开展调查和分析并形成报告;贯彻落实名牌战略,组织企业争创国家名牌产品、上海名牌产品等工作;加强企业标准、计量等基础工作,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鼓励引导企业进行计量保证体系确认,产品安全认证及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实施生产加工领域食品企业监督抽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实现特种设备动态监管长效机制,保证特种设备安全可靠使用;积极开展打假治劣工作,贯彻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二)区发改委要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工作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推动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三)区经委要加强物流、流通领域等服务行业的服务规范建设,指导市场规范化管理,提高市场服务质量;确保城镇进点屠宰率,保障城镇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质量安全。
(四)区农委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查处各类非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五)区建交委要贯彻实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健全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对建筑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的监督,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六)区科委要加大技术创新扶持力度,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新产品、新项目开发,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进程。科技资金应向创名牌、创品牌企业倾斜。
(七)区国资委要加强国有、集体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国有、集体企业的现代质量体系建设,推动公有经济进一步发展。
(八)区食药监分局要加大对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对药品质量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餐饮行业的卫生监督力度,同时做好食品安全工程牵头部门工作。
(九)区工商分局要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狠抓打假工作,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指导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
(十)区旅游局要在各旅游景点组织推广旅游服务标准化,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形象。
(十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加大对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力度,提高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
(十二)区统计局负责提供有关统计数据,为全区质量分析和质量决策提供服务。
(十三)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团区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监督、教育作用,动员和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投身质量兴区工作。
(十四)区财政局要加大财政对“质量兴区”工作的投入,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落实“质量兴区”工作有关经费。
(十五)各镇、街道、工业区要研究制定措施,调动和组织各行各业积极推进以提高质量、振兴经济、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兴镇(街道、工业区)”活动。激励企业不断改进质量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管理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配合职能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行为,努力使本行政区域不出现大的质量事故。
四、实施步骤
“质量兴区”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09年7月—2009年8月)。开展质量兴区宣传工作,营造氛围,全面启动。完善“质量兴区”工作机制和目标考核体系。
(二)实施阶段(2009年9月—2009年12月)。企业普遍树立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各部门对“质量兴区”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报告实施进展情况。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1月—2010年12月)。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工作,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依据《金山区“质量兴区”工作任务分解表》进行自评,自评合格后,报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进行验收。区政府将对在“质量兴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
全区各单位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质量兴区”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实用有效的质量教育培训,引导全社会重视、支持“质量兴区”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