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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六十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 2009-09-01
发布机构: 金山区质监局

沪金质技监〔2009〕35号


关于做好国庆六十周年庆祝活动期间

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工业区)、各相关单位:

2009年10月1日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华诞,首都北京和全国各地都将举行一系列盛大庆祝活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沪质技监特〔2009〕37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使用现状,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9月1日起至10月8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确保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是一项光荣、艰巨的政治任务。国庆期间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不仅直接关系到庆祝活动的顺利进行,也关系到上海的声誉和形象。为此,要把此项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并作为世博特种设备安保工作的一次演习。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切实做到领导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庆祝活动和相关场所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区局成立了国庆60周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以加强对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各镇(街道、工业区)、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和特种设备“三项行动”,把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作为下半年工作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抓实。结合辖区实际,各单位要制定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抓紧成立国庆60周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协调,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根据“确保重点、全面防范”国庆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工业区)要全面掌握管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状况。强化监督管理,依法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相关各方责任;要集中力量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督促检查,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的单位依法督促其及时整改,力争杜绝重特大事故,避免一般事故发生。

三、检查内容和要求

国庆60周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检查工作的重点场所和重点设备为:公共聚集场所(如:国庆活动场所、公园、大型购物超市、饭店宾馆、学校、车站、旅游、游乐场所等)及重点监控单位的在用特种设备管理与运行状况。

本次安全保障检查从2009年9月1日起至9月23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状况;检查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检查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是否持有效期内的证件上岗;检查设备维护保养单位是否依法定周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安全附件是否在强检周期内使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定责令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区局。

国庆活动保障从2009年9月25日起至10月8日,要有专人值班,保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及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理并及时报告区局。

四、检查上报要求

1、国庆活动安全保障(9月1日至9月23日)的检查情况于9月25日前汇总报区局(联系人:沈其虎,电话:33694722,13916288230)。

2、国庆活动保障期间(9月25日至10月8日)的值守采用日报形式,每日16时前向区局报告安全状况,重大事件要随时上报。

3、国庆保障工作结束后,在10月10日前,向区局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金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庆60周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九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特种设备 国庆 安全 通知

  抄送: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金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上海市金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9年9月1日印发

  附件:

金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庆60周年

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周国忠(局长)

  副组长:金新其(副局长)

  成 员:邵雪峰(特种科科长)

  喻永乐(特种科副科长)

  吴尧东(特种所所长)

  王东辉(特种所副所长)

  施曙东(特种所所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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