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金质技监 〔2009〕10号
关于继续开展“上海市中小企业
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质技监局量发[1999]176号文《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计量工作的意见》”以及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沪质技监量[2000]215号文《关于开展本市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自二○○一年起在本区工业企业中开展了“上海市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工作。八年来,已有100多家工业企业经我局评定合格取得了《计量合格确认证书》。
为引导企业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质量振兴纲要》,促进企业加强计量工作,发挥计量工作在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我局研究决定,继续在本区开展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工作。
凡申请此项评定工作的企业,请填妥“上海市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于三月底前报我局计量管理科(地址:金山区松卫南路1025号,邮编:201508,电话:33694710)。我局将在适当时候组织评定。经评定合格的企业由我局颁发《计量合格确认证书》。取得《计量合格确认证书》的企业在申请工业产品许可证、名牌产品等事项中,可承认其计量工作达到相应的计量保证能力要求,并准予在产品说明书、包装印刷品中使用相应的字样及证书编号,在广告和有关宣传载体上进行宣传(评定工作不收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申请表
二○○九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计量 合格评定 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9年3月2日印发
上海市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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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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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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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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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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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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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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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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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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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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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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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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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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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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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及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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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销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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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连续三年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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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计量机构名称或隶属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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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上一年内发生质量、计量事故或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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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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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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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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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专(兼)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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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总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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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检计量器具总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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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过何种计量、质量审核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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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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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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