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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上海市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 2009-03-02
发布机构:


沪金质技监 〔2009〕10号


关于继续开展“上海市中小企业

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质技监局量发[1999]176号文《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计量工作的意见》”以及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沪质技监量[2000]215号文《关于开展本市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自二○○一年起在本区工业企业中开展了“上海市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工作。八年来,已有100多家工业企业经我局评定合格取得了《计量合格确认证书》。

  为引导企业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质量振兴纲要》,促进企业加强计量工作,发挥计量工作在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我局研究决定,继续在本区开展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工作。

  凡申请此项评定工作的企业,请填妥“上海市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于三月底前报我局计量管理科(地址:金山区松卫南路1025号,邮编:201508,电话:33694710)。我局将在适当时候组织评定。经评定合格的企业由我局颁发《计量合格确认证书》。取得《计量合格确认证书》的企业在申请工业产品许可证、名牌产品等事项中,可承认其计量工作达到相应的计量保证能力要求,并准予在产品说明书、包装印刷品中使用相应的字样及证书编号,在广告和有关宣传载体上进行宣传(评定工作不收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申请表

  二○○九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计量 合格评定 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9年3月2日印发

上海市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申请表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单位代码

注册地址

邮编

经营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职务/职称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所属部门

电话

主要产品及经营范围

上一年度销售额

是否连续三年亏损

企业计量机构名称或隶属部门名称

是否在上一年内发生质量、计量事故或违法行为

计量管理负责人

电话

单位总人数

计量专(兼)职人数

计量器具总件数

强检计量器具总件数

参加过何种计量、质量审核活动

单位领导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受理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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