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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沪Ⅳ车用汽、柴油质量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发布时间:2009-11-12 14: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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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地方标准
DB31/427-2009《车用汽油》和DB31/428-2009《车用柴油》于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为加强对沪Ⅳ车用汽油、柴油质量的监督,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以上述两个标准为依据,对本市加油站销售的汽油、柴油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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